交警處理有人傷交通事故流程是什麼

交警處理有人傷交通事故流程是什麼

交警處理有人傷交通事故流程是什麼

趕赴現場處理:

1、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儘快恢復交通。

2、屬於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

3、交通事故現場圖繪製完畢後,勘察員、繪圖員應簽名或蓋章。

4、交通事故當事人逃離或駛離現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佈置追緝。

1、因爲看到其他答案裏面有說關於對“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所以補充一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所以,你可以申請複覈,但是至少我認爲這不能等同於複議。

2、關於扣車:

扣車應當屬於一種行政強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爲收集證據、防止證據損毀等,在符合程序要求的情況下是可以採取的正當行爲。

至於題主提問中那個故事的主人公說的案情簡單,沒必要扣車,這個可能帶有一定主觀性,因無法獲知具體情況不做判斷。同時,程序是否正當,也同理無法獲知。當然,針對扣車的行爲,法律確實賦予了當時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救濟權利。

附: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程序,請自行百度《行政強制法》,閱讀第三章的相關規定。其中包含了程序和期限。

所以,對這個問題中給出故事主人公的做法,給個我整體的結論吧:

其中的一些做法,從法律意義上,是可行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些時候真的沒有必要較真,因爲有保險,您只需要把保險公司的人叫過來,儘快處理,如果沒有人傷,只是車損,定損修車理賠,所有的事情也就結案了,一些小事故處理起來都是很快的;有人傷,可能要複雜一些,我會在下面的部分說清楚。

說說日常生活中,遇到此類問題,我的處理建議(主要基於我自己處理的多起交通事故,包法律層面以及非法律層面的內容):

(一)僅有車損的情況下:

如果出現此類情況,立馬按照你在駕校所學到的應急處理程序處理,類似打好應急燈,擺好應急標識等(大家都知道,也就不囉嗦了)。

然後,馬上打電話通知交警以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交警到場後會檢查、勘驗現場情況,等待交警作出責任認定;保險公司會在交警勘查完現場後,要求將車拿到指定維修點進行核損,以便理賠。

最後,責任認定書下來後,根據責任分攤,保險公司會去核算,並進行理賠。

所以在整個過程中,你們可以看出,根本不需要墊付哪怕一分錢的費用。(拖車的費用保險公司是否賠償,我確實既不太清楚了,請原諒)。所以,這種情況下建議不要私了,等着按正常程序走即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有以下行爲,那還是建議私了:

1、你酒駕、無證駕駛、駕駛無證車輛等行爲;(尤其是這種情況,趕緊私了走人)

2、一些小擦掛,沒有必要報保險的行爲,因爲報了事故,第二年保險費要上漲的,親,您需要衡量一下。

(二)人傷與車損同時存在的情況下:

首先,我要重點強調!!!如果有人傷甚至死亡,千萬不要逃逸!!!尤其是車撞人的情況下!一定要用於承擔責任啊親!否則有些情況下性質會發生不利的變化啊!!!

所以先打120,同時通知警察和保險公司,其他程序跟只有車損的情況差不多。只是人傷涉及人身賠償,因此還需要等到醫療終結(通俗點就是受傷的人員傷愈),如果造成傷殘的,還需要做傷殘鑑定。

此類案件有個特殊性問題,一般情況下,正常的處理流程就是:作爲撞人一方(或者主要責任方)不需要墊付費用,傷者及傷者家屬自行承擔,後進行保險理賠即可。

但是需要注意的事,往往遇到此類事情,作爲撞人一方(或者主要責任方)一點錢都不給,傷者以及家屬會同意嗎?所以,這個要視情況而定啦。比如我處理的有一起案件,是公司的車輛撞了人,公司想按正常程序走,不想墊付醫療費用,結果第二天,家屬就在公司門口鬧事,最後逼得公司先行墊付了一些費用。

當然,需要注意的事,一般情況下醫療費用是可以獲得賠償的,你要是墊付了,可以在理賠時申請有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你。

當然,如果你墊付的話,建議要求家屬開具相應的收據,否則屆時遇到無賴的傷者,你沒法證明你墊付了醫療費用,而且墊付費用應當儘量限於醫療費用,其他無理費用盡量不要支付,否則很有可能不在保險的賠付範圍內。

(當然此項僅限於撞人的人或者事故主要責任方,如果站在傷者一方,則處理方式不一樣)

關於交警處理有人傷交通事故流程這個問題,在上文中大家都可以找到滿意的答案了。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之後,一定不要慌張,對於情況比較複雜的,大家可以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及時報警處理。如果大家對於交警處理有人傷交通事故流程這個問題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參閱交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