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中的處理分爲了一般程序和快速處理程序,往往針對輕微的、沒有造成太大損害的交通事故,會採取快速處理。那麼大家知道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程序是怎樣的嗎?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未造成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

發生除《特別提示》一、二規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填寫《協議書》自行解決,立即打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

發生符合《特別提示》一規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報警,標畫車輛輪胎 位置,照相。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交通警察到現場處理

發生符合《特別提示》二規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報警,保護現場,等候交通警察到現場處理

扣留車輛,檢驗鑑定,收集證據,依法處理

應當撤離現場未撤離,或交通警察責令撤離拒不撤離的,交通警察強制撤除,並依法處罰,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爲的,分別裁決,合併執行

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自行協商

損失超過2000元的,可由交通警察開具《事故認定書》

交通警察開具《事故認定書》

不需要保險理賠的,現場協商賠償

需要保險理賠的,雙方當事人共同前往服務點或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

誰也不想發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交通事故卻經常出現在我們生活的周圍,主要是我們車輛的不斷增多和駕駛人、行人等沒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道路交通造成的,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於雙方來講是非常的痛苦的事情,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後應該按照什麼樣的程序進行處理呢?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確定事故的傷亡程度和財產的損失情況,在一般的情況下,對於沒有造成人員和財產重大損失的比較微小的交通事故還是本着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比較好,這樣在程序上比較簡單一些,協商不成功就要報警,和保險的報警,這是必須得,等待交通警察前來進行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沒有協商好的交通事故的現場應該保持好,不應該破壞,等待交通警察的現場的痕跡檢測。確定雙方的責任劃分。

2、造成人員傷亡的要抓緊時間報警和報打急救電話,保持好現場。同時要保險報警,抓緊時間救人,一般的交通警察能進行現場處理的就進行現場的事故認定,如果雙方當事人要是請求調節的,交通警察可以對損害賠償進行調節的。但是,比較厲害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馬上就能調節的,需要時間,特別是有傷員的。有重大財產損失的。

3、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在接到報警以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在相應的時間內給你製作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調節,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我們還是要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

同時帶來的還有交通事故的一般處理程序,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在交通事故的處理過程中,如果產生了糾紛的話,建議儘快向法院提起訴訟,避免超過訴訟時效,對自身利益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