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照顧病人護理費怎麼算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家屬照顧病人護理費怎麼算

(1)住院期間有專門護工護理的,按護理費單據載明的金額確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按其親屬收入證明載明的金額確定,但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3)安排無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可按當地一般護工市場價格水平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