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賠需要的材料

交通事故索賠需要的材料

一般發生交通事故理賠需要準備的材料有: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保單或標識即可到快處中心辦理;人傷需提供傷者的醫藥費收據、病歷、傷者身份證複印件、醫療診斷證明、傷者的工資證明及陪護證明等資料。

由快速處理中心負責確定損失金額,無需再出具交警隊事故認定書;當場按照標準確定損失金額、查勘定損一次完成;快速理賠中心出具的價格均得到各保險公司承認和認可。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