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鎮鄉結合區按哪種戶口賠償?

交通事故鎮鄉結合區按哪種戶口賠償?

一、 交通事故鎮鄉結合區按哪種戶口賠償?

按照農村戶口賠償,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會區別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其他項目的賠償都一樣;如果是城鎮戶口,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賠償;如果是農村戶口,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賠償;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均爲城市,有關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

二、交通事故交通費賠償標準

1、交通費一般以送醫院就診,檢查治療和轉院治療過程實際的交通費結合交通條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車船費,擡搬費,急救費等,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應當以正式票據爲憑。

2、交通費賠償標準,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的最低標準計算,乘坐公共交通車輛、火車硬座,輪船三等艙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但認爲特殊情況。傷情嚴重,行動困難確實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說明的,可以乘座救護車、出租車及軟座、臥鋪火車,但支付應以正式憑證(票據)爲依據。的可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

4、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索賠交通損失費時,有人隨意開價,有的則是當時忘記保留髮票,事後用連號發票充數,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不相符。當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證據,法院才容易確認。

5、交通費支出的範圍:

(1)受傷後送到醫院時的交通費用;

(2)、是在轉院治療或者到外地治療時支出的交通費;

(3)、參加救護的人員的交通費;

(4)、護理人員的交通費。

對於交通事故賠償的具體認定情況,應當基於實際處理,交警部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需要到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和處理,並進行合法的事故責任認定,如果沒有造成傷殘情況,則不需要賠償殘疾賠償以及死亡賠償,這時是不存在戶口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