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責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
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6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4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1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1.2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二、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的具體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護理費、住宿費、誤工費、精神損害等撫慰金可以在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獲得賠償。
三、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1.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的具體項目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2.必要合理後續費用可以在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獲得賠償。
四、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五、免責不賠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爲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爲,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在近幾年中,隨着道路上車輛越來越多,國家也是建立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也規範駕駛員的行爲,其中就規定了駕駛員都要爲車輛購買交強險,交強險也是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減少事故雙方的經濟損失,交強險的賠償金額也會根據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去賠付相關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