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次要責任怎麼賠償

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次要責任怎麼賠償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次要責任怎麼賠償?

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下列原則對當事各方的總損失進行賠償比例劃分:

(1)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三、哪些交通事故需要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動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其實,像是機動車之間發生的這種交通事故,除非是自己沒有任何的責任,這樣的話給自己造成的所有財產損失就全部都由另一方賠償,如果是負次要責任的話,雖然也是由對方主要賠償自己的,但比如財產損失是1000元,對方只需要賠償70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