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護理費是怎麼計算的?

護理費是指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根據受害人受傷的程度及自理能力而確定的是否需要護理,及需要多長時間的護理,需要幾人的護理。因此,護理費的有無首先是取決於醫療機構和鑑定機構的意見,如果沒有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的意見,司法實踐中法院予以支援的可能性較小,除非受害人的傷勢明顯需要人護理而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不予出具護理證明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予以判定。

車禍護理費是怎麼計算的?

護理費用的計算通常分爲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僱個人來護理,如果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其相應的證明與受害人的誤工費相同;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一種情況是受害人聘請的專門從事護理業務公司的護理人員,這種情況下,需要提供該公司開具的發票。最好是找正規的有護理經營項目的公司,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矛盾。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這個需要由有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來鑑定。

提供的證據:需要護理的診斷證明、誤工證明,個人所得稅繳納憑證、護理公司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