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規定裁定商標異議的機關是哪個

有什麼規定裁定商標異議的機關是哪個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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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規定裁定商標異議的機關是哪個

根據規定,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有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商標局做出准予註冊決定的,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五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覈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准予註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准予註冊決定的,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