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的時間有多久

交通事故訴訟的時間有多久

如果交通事故糾紛需要打官司解決的話,此時不管是對哪一方當事人來講,這都是十分耗費時間和精力的事情。因此,有的人在起訴後就想要知道交通事故訴訟的時間有多久,這樣自己也要有個心理準備。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訴訟的時間有多久

訴訟時間:一審一般是3-6個月時間,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審大多數情況下3個月可以結案;一審判決下達後,雙方都服判,一審判決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訴,則要進行二審,二審爲3個月時間,二審是終審判決,不允許再上訴;如果被告能自覺履行生效的一審或二審判決,訴訟結束,如果被告拒絕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執行要在6個月內結束,但是,通常來說,交通案件1個月左右就可以執行完畢。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應該從接到事故認定書次日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申請了交通隊調解或者對方一直在支付費用,處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時效可以中斷,但是要有證據,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從執行方面考慮,還是應該治療終結後儘快起訴。

二、交通事故訴訟費用

(1)傷殘鑑定費,交給鑑定單位,傷殘鑑定項目包括:後期醫療費評定、醫療護理依賴程度評定、護理時限評定。傷殘鑑定按項目收費,每個項目大約1000元,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只要鑑定一個項目,即傷殘鑑定費一般是由受害者先墊付,法院判決後由被告承擔;

(2)訴訟費,不超過要求賠償金額的2。5%計算,交給法院,一般也是由受害者先墊付,法院判決後由被告承擔;

(3)律師費,一般分階段收取(一審、二審、執行),由當事人與律師所協商確定,分“先付費”與“後付費”,區別在於:在先付費的情況下,無論勝訴與否,已收律師費不退,而在後付費的情況下,律師費根據實際獲賠額按約定比例提成,如果沒有實際獲賠,當事人是不需要支付律師費的,所以先付費要比後付費的費用相對要少一些。

關於交通事故訴訟的時間,我國相關法律中有規定,但這僅僅是法律中對交通事故官司做出了的期限規定,實踐中可能因爲遇到的情況不同,而導致交通事故訴訟最終花費的時間不同,這點還請各位能夠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