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中受害方承擔什麼舉證責任

一般規定:誰主張,誰舉證。根據《證據規定》的一般規則,誰主張相應的事實,誰就應當對該事實加以證明,在該事實真僞不明時,沒有能夠證明這一事實的一方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如有疑問,請諮詢相關律師代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

交通事故訴訟中受害方承擔什麼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