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車禍責任劃分標準

在高速道路上發生連環車禍的情形比較常見,對於連環車禍發生以後,還是需要相關的交警部門出具責任事故認定書。對於連環車禍的責任認定,需要按照道路交通法的相關規定執行。下面,本站小編爲您解答連環車禍責任劃分標準的內容。

連環車禍責任劃分標準

連環車禍責任劃分標準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啓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細則

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路段上,車輛未按下列行駛路幅行駛,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

(1)車行道寬度在14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3.5米以內的路面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餘路面行駛;

(2)車行道寬度超過10米,不足14米的,機動車未在中間7米的路面內行駛,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其餘路面內行駛;

(3)車行道寬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1.5米(人力或加裝動力裝置的三輪車、殘疾人專車在兩側2.2米內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餘路面內行駛;

(4)車行道寬度不足6米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未靠道路右邊順序行駛。

2、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兩側(道路兩側1米內)行走發生事故的,應負相應的事故責任;

3、騎跨中心線的機動車與對向非機動車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責任;

4、非機動車在本車道受阻駛入機動車道,隨後行駛的機動車未避讓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非機動車在機動車臨近時駛入機動車道誘發事故的,可以調整爲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5、機動車行經無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車行道未避讓誘發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但事發附近有人行橫道、過街設施的,可以調整爲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6、有機非隔離的道路上,機動車駕駛人因嚴重疏忽,追尾撞擊機動車道內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機動車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夜間可以調整爲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7、非機動車行經公交車站(站牌左右30米範圍內),與上下車乘客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責任;乘客急奔上下車的,乘客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公交車未靠邊停車與事故有因果關係的,一般負事故次要責任;

8、在路段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無行人信號燈),與正常過馬路的行人發生事故的,機動車負事故全部責任;行人偏離人行橫道或有其他過錯的,可以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這些內容對於事故的當事人來說很有必要了解和知道。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以後,就需要相關的事故受害人主張應得的賠償。如果您不知道賠償的標準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