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次要責任承擔多少賠償

實際處理交通肇事的時候,需要先對當事人承擔的責任作出劃分,其中一方承擔了主要責任的,那麼另一方就需要承擔次要責任。當然,承擔的責任情況不同,那麼對應的賠償比例也是不一樣的。這其中交通肇事次要責任需要承擔什麼比例的賠償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解答疑惑吧。

交通肇事次要責任承擔多少賠償

一、交通肇事次要責任承擔多少賠償

交通事故中,在交強險不足以賠償的情況下,應參照以下兩種方式予以賠償:

如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的,那麼: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如是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那麼:

負全部責任者承擔100%;

負主要責任者承擔70%-80%;

負同等責任者承擔50%;

負次要責任者承擔20%-30%;

那發生交通事故無責任方需要賠償嗎?

1、如果是機動車與機動車的交通事故,無責任方無需賠償;

2、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的,在機動車方無責任時,亦需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標準

1、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9、財產直接損失費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10、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爲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11、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

11、被扶養人生活費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11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週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週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

12、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現實中,因爲交通肇事發生的主體不同,因而即使認定出來屬於交通肇事次要責任,但此時實際需要承擔的賠償比例也是存在一定差異的。上文中爲大家介紹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出現交通肇事的情況,此時認定屬於次要責任時,實際承擔的賠償比例。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