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發生追尾事故責任歸誰

車輛追尾事故是交通事故中的一種類型,也是我們在生活中常常發生的交通事故類型之一,那麼車輛追尾事故責任如何劃分呢?汽車發生追尾事故責任歸誰?相信大家都對此有所疑問,下面就讓本站的小編爲您做具體的介紹吧。

汽車發生追尾事故責任歸誰

汽車追尾責任的劃分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其中事故當事人是否爲同車道行駛是確定上述事故雙方責任的關鍵,最重要的是應該弄清楚車輛在事發時車身是否己併入線內以及其車輛是否有強行並道等情形。如果當事人駕車並無違反交通法規的情形,且其車輛確已並道,則依據上述規定,應由後車負事故全部責任。但如果你駕車並道存在過錯,則由雙方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來承擔事故責任。

總而言之,追尾事故的責任劃分是依據汽車追尾事故當事人的過錯以及事故車輛損失情況來判定的。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啓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車輛追尾事故責任的劃分就是小編在上述內容中所提到的,希望小編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在交通事故方面需要律師的幫助,歡迎找尋本站網站上的專業律師幫助您。我們將竭誠爲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