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

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交管部門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雙方無異議後向法院提交相關認定書,之後由法院下達交通事故判決書,但是很多人對於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沒有詳細的概念,瞭解也不是很清楚,針對這個疑問,本站小編爲您準備了相關知識,下面請看詳細解答。

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

一、什麼是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

事故認定書一般簡易程序的,當場出具或者在10日內出具,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一個月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下達時間: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一個法官審理)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由法官和陪審員共三人審理)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三、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如何生效

1、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透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法律依據:《刑法》(1997修訂)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四:責任判決書下達之後如何找保險公司理賠:

法院判決生效後,原告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原告名字開戶的銀行卡、判決書或委託代理人、寫委託書去保險公司理賠中心或法務部,即可直接讓保險公司按判決書確定的數額轉款,不必經過法院; 如果保險公司將賠償款匯入法院賬號,按法院規定的案件款發放時間,帶相關手續找主審法官,去財務室辦理領款事宜。

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對其存在異議,一定要在相關時間內提交複議申請。法院下達的交通事故判決書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判決,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不同案件根據事故嚴重情況的不同,判決書下達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但是,不管是因爲什麼原因,都要按照判決書執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