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上被撞的責任是怎麼判別的?

一、過馬路被撞傷責任是如何劃分的?

走在街上被撞的責任是怎麼判別的?

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應對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負責;但是,有證據表明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人已採取必要措施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如果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則應承擔80%的責任;

2、如果機動車承擔相同的責任,車輛應承擔60%的責任;

3、機動車方承擔次要責任,承擔40%的責任;

4、機動車方沒有責任,承擔10%的責任;

5、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通行,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不負責,只承擔5%的費用。

6、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駕駛員、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輛不負責。

7、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和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沒有交通事故責任,將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您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應在車輛應當承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對機動車輛進行全額賠償,並賠償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規定。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是指公安機關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規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確定交通事故原因的行爲。事故的劃分是基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如果一方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因兩方或多方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責任由該行爲對事故的影響和事故的嚴重程度承擔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都沒有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錯誤,各方對交通事故不負責任。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省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則或標準。

如果行人在過馬路時被撞,首先,無論是否有責任,由於人道主義精神,機動車必須承擔一定的賠償,但具體賠償金額應以他們各自的責任爲準,如果是意外交通事故,那麼任何一方都沒有相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