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出車禍應該由誰擔責?

法律對於責任的認定往往秉承着誰侵權誰擔責的原則進行處理。網約車作爲新型的營運方式,法律對其侵權責任的認定還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從網約車出車禍的具體情況中可以進行分析。看看在車禍中各相關主體主要是扮演者什麼樣的角色然後根據這些角色定位進行責任的分配。下面是有關責任主體的一些整理。

網約車出車禍應該由誰擔責?

網約車出車禍賠償主體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擅自用於運營,保險公司可拒賠

如果乘客受傷,可在交強險賠付範圍內得到理賠,但商業保險的理賠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援。

預約車輛如爲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理賠風險。根據《保險法》第52條,商業車險條款一般約定:因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目前,有一定數量的非營運車輛以家用車性質投保,卻有償提供“專車”、“拼車”等營運服務,並未與保險公司就變更車輛使用性質協商一致。其在營運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乘客傷亡、車輛損毀的,保險公司可依法拒賠。

二、約車平臺應負責

在網絡約車服務中如果出現安全事故,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條有明確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平臺作爲商事交易平臺,最大限度的給交易雙方提供了資源。當乘客透過網絡預約叫車服務,必須先向平臺方支付車款,隨後平臺再透過其他支付方式將部分車款返還給司機,實現共贏。

平臺方作爲管理者和組織者收取了類似於“管理費”的費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車平臺約來的車輛出現事故,平臺方也應該成爲責任主體。

日前,中國保監會向公衆發佈風險提示,如果是手機約車的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車禍,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被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風險。

三、app預約發生事故理賠風險提示

1、網約車出車禍賠償主體還應有APP的責任。預約車輛如爲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理賠風險。根據《保險法》第52條,商業車險條款一般約定:因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目前,有一定數量的非營運車輛以家用車性質投保,卻有償提供“專車”、“拼車”等營運服務,並未與保險公司就變更車輛使用性質協商一致。其在營運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乘客傷亡、車輛損毀的,保險公司可依法拒賠。

2、贈送保險的保障範圍一定要看清。經覈實,有手機應用軟件公司已與保險公司合作爲預約出租車提供“承運人責任險”、爲代駕服務提供“代駕人責任險”來保障乘客利益,但我會也發現部分應用軟件公司存在虛假、誇大宣傳,請廣大消費者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對保障範圍做到心中有數,以免上當受騙。

希望廣大保險消費者在利用手機應用軟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時,提高風險意識,切實保護自身利益。

四、交強險如何賠付?

交強險賠償的範圍包括死亡傷殘賠償、醫療費用賠償、財產損失賠償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

交強險的賠付限額只與“有責還是無責”有關,與責任大小無關。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五、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的範圍

1、死亡和傷殘賠償的範圍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

2、醫療費用賠償的範圍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且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3、財產損失費爲直接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

可見,有過錯的一方對於網約車出車禍這件事情往往要承擔責任。乘客即使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乘坐了改裝車也要承擔責任。所以,大家在以後的網約車中一定要擦亮眼睛多問多瞭解,儘量選擇大品牌的應用廣泛的網約車同時在進行網約車操作前一定要對相應車牌號等進行查驗確保其真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