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撞人乘客責任怎樣劃分?

一、網約車撞人乘客責任怎樣劃分?

網約車撞人乘客責任怎樣劃分?

第一,如果司機未履行告知義務,提醒乘客開關車門時要注意,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這種情況司機則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若司機已履行告知業務,對乘客加以提醒,而因爲乘客的大意或者疏忽導致車門撞到人,那麼基本就是按照司機30%,乘客70%來承相關責任

綜述來說,司機負有提醒的義務,乘客負有注意義務。如若未盡到相應義務就共同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爲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根據上述規定,交通費賠償額的計算以“實際發生”爲標準。所謂“實際發生”的費用,屬於事實判斷問題,如果交通費用的支出屬於實際與受害人本人的就醫、配置殘疾用具等必要活動,以及與其親屬處理交通事故相聯繫,並且費用支出的標準沒有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一般交通費標準,則認爲屬於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由於必須和實際情況相結合,所以在確定方面可以靈活一些。

二、500米之內有人行橫道線的

1、在人行橫道線,而且沒有證據行人闖紅燈,機動車全責,行人無責

2、行人偏離人行橫道線,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3、有證據行人闖紅燈,行人主責,機動車次責

4、偏離人行橫道線,而且行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闖入機動車道、折返,行人全責,機動車無責

三、郊區無人行橫道線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隔離設施的公路)

1、行人突然闖入機動車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剎車都無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責任,機動車次要以下責任

2、行人已經在機動車道,而司機未加註意,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夜間視線不好情況下,也可以認定爲同等責任。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網約車撞人的責任劃分要看車門究竟是誰以及在什麼情況下開啟的,還要看在上車之前司機是否和乘客有告知,如果有告知,那麼由乘客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司機沒有告知乘客關好車門,那麼這個責任司機應當承擔30%,乘客應當承擔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