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血液溶質質量分數分別是什麼?

不管是酒後駕車還是醉酒駕車都是違法行爲,它們都對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法律絕對不會允許。有人會問,那麼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血液溶質質量分數分別是什麼?小編已經將與之相關的知識整理在下方,歡迎閱讀。

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血液溶質質量分數分別是什麼?

一、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血液溶質質量分數分別是什麼?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爲醉酒駕車。如果發現駕駛員有飲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驗,由檢測儀打印出結果,被檢人當場簽字。如被檢人拒絕簽字,只要有兩名交警在場,檢驗結果便可生效。 酒後駕車扣12分,並處暫扣駕照6個月,罰款1000元至2000元.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駕照。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有什麼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由上內容,各位應該對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血液溶質質量分數有所瞭解了,開車的朋友們請注意,爲了您和路邊行人的共同安全。嚴禁酒後駕車以及醉酒駕車。倘若大家還有什麼不大明白的地方,在線專業律師可以給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