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醉駕交強險賠償多少

駕駛員醉駕交強險賠償多少

一、駕駛員醉駕交強險賠償多少?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根據司法解釋的第18條,醉酒駕駛造成第三者人身損害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但保險公司在理賠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應該說司法解釋採取了一種比較合理的折衷做法,首先明確保險公司應該賠償,體現了交強險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時救助的立法目的;同時又明確由侵權人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體現了對侵權行爲的制裁。

二、交強險賠付原則

由交強險在責任限額內賠付(醫療費限額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金110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有商業險的,由商業險在責任限額內賠付,無商業險或者超出商業險的,由雙方根據責任比例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絕大多數的醉酒駕駛的當事人要對交通事故負主要或者全部的責任,交強險在駕駛員有罪的情況下依然要先予賠償,是我國法律當中規定的一種比較折中的辦法,目的就是爲了保障交通事故當中被害者的合法權益。不過,醉酒駕駛的當事人自己要知道,這些損失都是要自己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