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與醉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一、飲酒與醉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飲酒與醉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屬於飲酒駕車,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屬於醉酒駕車。

對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應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處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對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一年內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醉駕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叄十叄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叄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後駕駛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爲,大量飲酒不僅使人喪失選擇能力,同時也對他人造成生命威脅,因此,我們應該提醒周圍的朋友以及家人安全文明的駕駛也是非常重要的。總而言之,遵守法律規定,是對自身的負責,也是對家人的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