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醉駕怎麼自行辯護?

法律規定醉駕怎麼自行辯護?

一、法律規定醉駕怎麼自行辯護?

法律規定醉駕可以從有利於自身的角度來進行自行辯護,自我陳述爭取緩刑方式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作爲被告人的有爲自己辯護的權利和最後陳述的權利。可以在上述二個階段爲自己爭取緩刑。

1、在辯護階段,可以考慮從是否初犯、是否退贓、是否有被害人諒解、主動認罪、主動繳納罰金等有利於角度進行辯護,並可以提出要求法院判緩刑的請求。

2、在最後陳述階段,可以向法庭說明當初因何會實施犯罪,是出於什麼目的、現在是否已經認識到自己行爲的危害性、以後準備怎麼做等方面進行陳述,並可在最後向法庭表示認罪服罰,希望法庭對從輕處罰,並判處緩刑。

判處緩刑的可能性行爲

1、認罪並悔罪,

2、能積極全部賠償被害人損失;

3、要得到被害人的諒解;

4、可否初犯;

5、接受審判。不再犯新罪。

以上是現行法定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要從這幾個方面陳述。就有可能判處緩刑。

二、醉酒駕駛案件辯護詞範本是什麼?

人對檢察院指控危險駕駛罪沒有異議,但認爲在量刑上有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理由如下:

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極小。被告人在事後也感到極爲懊悔並深感自責。

犯罪情節、犯罪後果相對不嚴重,犯罪行爲對社會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的潛在威脅相對較小。

這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說明:

1、案發時間是在月 日 時左右,此時非上下班、上下學高峯時期,也不是白天。

2、被告人見到交警設崗檢查車輛時,能夠主動停止駕馭機動車,配合民警檢查。

3、被告人的行爲沒有給社會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其人身危險性較小。本案被告人屬於單純的醉駕行爲,有別於已經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駕行爲。

4、被告人持有有效的駕駛證,車輛牌照齊全。

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悔罪態度誠懇。

在現實生活當中發生了醉酒駕駛這種行爲的話,那麼會面臨着刑事偵查活動,也就是需要由公安機關來進行調查,最終就是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並且提供給法院來進行審查,當然了,法院在具體案件審理的過程當中,是可以由被告人自行來進行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