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標準2021年新規放寬了嗎?

醉駕標準2021年新規放寬了嗎?

一、醉駕標準新規放寬了嗎?

醉駕標準新規是沒有放寬的;醉駕酒精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中明確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駕追溯時效一般是多久?

醉駕的追訴時效爲五年;

我國《刑法》根據罪刑相適應原則,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爲標準,規定了4個檔次的追訴時效。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三、酒駕和醉駕有什麼區別?

酒駕分爲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這二者的區別有:

第一,二者認定標準不同。

飲酒駕駛的幅度標準是,人體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於或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醉駕的幅度標準是人體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

第二,二者的處罰標準有所不同。

1、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爲,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爲。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扣駕駛證六個月,並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以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綜合上面所說的,醉駕的處罰標準以及認定的標準是沒有放寬任何的政策,國家只會對此政策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其目的性就會爲了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而且也可以保障到駕駛者本人與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作爲合法的公民就需要依法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