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多久拘役時間?

一、醉酒駕駛需要拘役多久

醉酒駕駛多久拘役時間?

拘役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醉酒駕駛處罰標準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10年內禁駕,且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處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5年內禁駕。

醉酒是一種在飲酒後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的狀態,在此種狀態下再進行駕駛是一種極度危險的行爲。根據“國標”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屬於醉酒駕駛。

爲從嚴懲處醉駕行爲,遏制酒後肇事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刑法修正案(八)》將醉駕入刑,由此,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爲從行政違法行爲轉變爲犯罪行爲。爲了配合“醉駕入刑”的實施,公安部下發了《關於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要從嚴掌握立案標準,對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對當事人被查獲後,爲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脫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爲依據立案偵查。

醉酒駕駛機動車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爲,這既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別人生命的蔑視,醉酒駕駛拘役的期限一般是在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且如果是醉酒狀態下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將會被公安機關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獲取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