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拘役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一年。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