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行駛多少米算輕微有明確規定嗎?

醉駕行駛多少米算輕微有明確規定嗎?

一、醉駕行駛多少米算輕微有明確規定嗎?

醉駕行駛多少米算輕微沒有明確規定。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

【醉駕】醉駕是指機動車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80mg/100ml,仍駕駛機動車的行爲。屬於行爲犯,一旦實施該行爲,即使沒有造成任何的損害,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醉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責,10年禁駕;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4、酒駕: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ml,但不足80mg/ml的。處罰上,一般情節是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情節嚴重的,終身禁駕。

二、醉駕情節輕微怎麼處理

可以不入刑,處以行政拘留和相應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哪六類醉駕行爲屬於情節輕微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修正案(八)》增設了危險駕駛罪,實踐中對於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法律適用存在較大爭議。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蘇出臺了醉駕案件的最新規定,可以歸納出以下六種類型屬於情節比較輕微:

一是挪動車位型。

該類型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並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爲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

二是救治病人型。

該類型的被告人爲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

三是睡覺休息型。

該類型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四是隔時醉駕型。

該類型的被告人飲酒後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五是尚未駛出型。

該類型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六是被醉駕追尾型。

該類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以下兩則判決就是很好的審判案例。

關於醉駕行爲的輕重認定這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醉駕行爲的發生,當事人應當積極配合相關執法人員的工作。其中構成危險駕駛罪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以及上交處罰金。進行醉駕的駕駛員在之後的工作要求中也是會有很大的侷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