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再次考駕照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醉駕再次考駕照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醉酒駕駛的行爲如果沒有加以制止的話是可能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的,所以看到自己身邊的朋友醉酒駕駛的話一定要告訴他醉酒駕駛的危害性,大家都知道刑法當中規定了危險駕駛罪,關於醉駕再次考駕照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算,一般是從吊銷之日開始算,接下來讓本站小編來告訴大家。

一、醉駕再次考駕照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1、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駛證,五年之後可以重新取得駕駛證。時間重吊銷日開始算起。

2、醉駕駕駛營運車輛,十年之後可以重新考駕證,重考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時間也是吊銷日開始算起。

3、醉酒駕駛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終生禁駕。

二、酒後駕駛的處罰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關於醉駕再次考駕照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算小編已經爲大家解答了,如果醉酒駕駛和飲酒駕駛不懂的怎麼區分的人是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的,一般飲酒駕駛如果被發現是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的,如果是醉酒駕駛的話是可能構成刑法當中的危險駕駛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