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醉駕沒事故怎麼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醉駕沒事故怎麼處罰?

一、根據相關規定醉駕沒事故怎麼處罰?

1、根據相關規定醉駕沒事故受到的處罰一般是被吊銷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駕一般是以危險駕駛罪來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怎麼判定是否屬於醉酒駕駛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爲醉酒駕車。

20mg/100ml大致相當於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 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醉駕本身就是一種犯罪行爲,故此不管是否有交通事故是由於醉駕情形的存在才發生的,醉駕者都會被判處刑罰。若是醉駕行爲被發現時,交通事故並沒有發生,此時醉駕者受到的處罰可能僅是被關在拘役所一個月,同時被責令支付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