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盜竊光纜怎麼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盜竊光纜怎麼處罰?

一、根據相關規定盜竊光纜怎麼處罰?

盜竊光纜涉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和盜竊罪,也有可能會構成盜竊罪,故此有可能會被判處刑事處罰。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如何認定

(一)本罪與盜竊罪的區別

在實踐中,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盜竊通訊器材的案件(如偷割電話線)時有發生。如果竊取的是庫存的或者正在生產、維修中的通訊器材,只能侵害財產所有權,並不危害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因此應以盜竊罪論處。如果竊取的是正在使用中的通訊設備,如偷割正在使用中的電話線、電纜線,偷砍電線杆等,勢必會使不特定多數單位或個人的廣播、電視通訊受阻,可以定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二)本罪與放火罪、爆炸罪的區別

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方法破壞廣播、電視、公用電信等設施的,應按放火罪、爆炸罪處罰。

(三)本罪與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罪的區別

鐵路部門爲保障鐵路交通運輸安全,具有自己的專用通訊設施,對交通工具、交通設施中的通訊設施進行破壞,不僅會危及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更主要的是還會危及交通運輸方面的安全。如因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中的通訊設施,足以發生火車、船隻、航空器等傾覆或毀壞的,又觸犯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應以破壞交通工具罪或破壞交通設施罪處罰。

盜竊光纜的行爲首先是違法的,若是公民明知是光纜依舊實施盜竊行爲,那麼就有可能會被認定爲是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若是在盜竊之前,並不知曉自己即將獲得的盜竊物是什麼,那麼盜竊者就有可能會被按照一般的盜竊犯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