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開除黨籍有哪些依據

醉駕開除黨籍有哪些依據

一、醉駕開除黨籍有哪些依據

在判刑之後必須開除黨籍,沒有要求在判刑前先開除黨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嚴重敗壞黨的形象以,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開除黨籍。黨員酒駕的可給予黨內警告或嚴重警告分,情節嚴重的,可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爲,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爲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十四條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覈實後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如果最終被認

定爲危險駕駛罪的話,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就 應當被開除黨籍,黨紀處分條例在這方面沒有減輕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2.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3.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准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

第六條 因酒後駕駛違法行爲依法被處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黨紀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或政紀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第七條 因酒後駕駛違法行爲依法被作出相對不起訴或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紀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政紀給予撤職處分。

這類人員除了開除黨籍之外,還會受到我國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處罰。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這類人員的違法情況和相關交通受害者的實際情況進行處罰,保護這類交通受害者的實際權益,進行相關的賠償和辦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