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什麼時候可以取車?

醉駕什麼時候可以取車?

醉駕什麼時候可以取車?

車輛可以在第一時間領取,不過,不是醉駕的駕駛員一個人去辦理,而是需要其他有合法證件和合法理由的車輛擁有人或者權益人去辦理領取。簡單來說,讓醉駕駕駛員帶上家裏人或者朋友去辦理這個車輛領取手續就可以了,因爲,警察需要處理的是違法的駕駛員,現在只是駕駛員違法,而不是車輛違法,所以,車輛可以辦理領取手續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當事人在被交通管理部門行政拘留之後,自己不能進行駕駛車輛的取回操作,而且當事人出於醉駕意識不清楚的階段,所以也不能確定現在可以委託進行車輛取回的決定性的人選,或者可以通話紀律確認當事人的家屬,從而完成車輛的取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