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開庭當日可以見到嫌疑人嗎?

醉駕開庭當日可以見到嫌疑人嗎?

醉駕在我國每年的案發數量很多,醉駕不僅會給公共安全造成很大的隱患,有時還會構成刑事犯罪。每年因爲醉酒駕車造成交通事故而承擔刑事責任的案件不勝枚舉。在實際庭審中,醉駕開庭當日可以見到嫌疑人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下面小編就爲大家總結了相關的法律知識。

一、醉駕開庭當日可以見到嫌疑人

開庭時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需要被告人出庭接受審判,因此,醉駕開庭當日可以見到嫌疑人。

二、醉駕的開庭時間

一般在二十天左右就可以開庭了但判決時間一般從法院立案後一個半月內宣判。

按照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

1、第15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批准延長一個月。

2、第169條規定對於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批准。

具體從批捕到判刑要多少時間,要結合當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複雜程度決定。一般情況下,不超出上述規定的期限。

三、《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醉駕開庭當日可以見到嫌疑人。因爲犯罪嫌疑人作爲被告人必須親自出庭接受審判,因此,案件的其他相關人員如果出庭旁聽或者參與庭審活動就會見到犯罪嫌疑人。但是具體如何參與庭審,還需要聽從審判長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