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醉駕不配合抽血會怎麼樣?

如果醉駕不配合抽血會怎麼樣?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應該是童叟皆知的道理,但是許多成年人們仍然多次違反這個規定,以至於酒駕導致了許多安全事故。輕者自身安全受到危害,嚴重者破壞了兩個家庭以及若干條生命。那麼,如果醉駕不配合抽血會怎麼樣?接下來就由小編爲大家解答。

一、酒後駕駛驗血指標是多少定爲酒駕

我國的相關法律將酒後駕車分爲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所謂飲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所謂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

二、出現以下情況的交警可以強制驗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對酒精含量測試的條件和程序作了詳細規定: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的;

(二)涉嫌飲酒、醉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後駕駛車輛的;

(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對酒後行爲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檢驗車輛駕駛人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由交通警察將當事人帶到醫療機構進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樣;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樣及時送交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驗,並將檢驗結果書面告知當事人。檢驗車輛駕駛人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的,應當通知其家屬,但無法通知的除外。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如果醉駕不配合抽血會怎麼樣,如果交警對你是否喝酒保持懷疑狀態或者處於像你驗血收集證據時,你若不積極配合,並且涉嫌危險駕駛犯罪或者做了其他影響公務的事情,如果你選擇逃跑,這是你可能會被通緝。做一個守法遵紀的好公民,不要做一個危害社會的“馬路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