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醉駕緩駕要開除公職嗎

事業單位醉駕緩駕要開除公職嗎

醉駕入刑以來,多地醉駕案件所佔比重呈攀升趨勢。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醉駕是嚴肅嚴格處理的,因爲醉駕會帶來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作爲事業單位人員,飲酒應酬的機會相對較多,醉駕的機率也較大,那麼你知道:事業單位醉駕緩駕要開除公職嗎?跟着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事業單位醉駕緩駕要開除公職嗎?

1、員工醉駕是要看在什麼情況下,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醉駕,那麼屬於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是可以辭退該員工的。

2、如果在非工作關係,員工醉駕,如果造成嚴重後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也是可以以此辭退該員工的。

3、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什麼是醉駕?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爲。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大於80毫克即爲醉酒駕駛交通違章行爲之一,簡稱醉駕。

三,醉駕危害特徵

1、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爲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爲。

2、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3、飲酒後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誌標線,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5、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四,醉駕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5年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駕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讀到這裏,相信你對“事業單位醉駕緩駕要開除公職嗎”這個問題有了更加清晰地認識。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緩駕,從個人生活作風和單位形象與管理層面來講,單位都是有權開除當事人公職的。作爲事業單位人員,應該清晰認識到這一點。另外,無論我們是否是事業單位人員,我們都應避免醉酒駕駛,爲了自己,也爲了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