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違約起訴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一、開發商違約起訴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開發商違約起訴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現住某地。

被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

住所地:某地

第一,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交房義務。

2、判令被告因逾期交房而向原告支付違約金(暫計至某年某月某日,全部違約金請計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第二,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某年某月某日與被告某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合同,購買被告所開發的位於某地的某某大廈樓盤1號房,購房金額爲10000元,並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按照合同第八條規定,被告應於某年某月某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符合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原告使用。同時合同第九條規定,預期超過60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違約金。

截至起訴日,原告仍未收到被告的收房通知書,被告也未向原告書面說明無法按期交房的原因,原告所購房屋仍在施工過程中。原告認爲,被告遲延交房既不存在法定的免責事由,也不存在約定的免責事由,違約事實明顯,給原告帶來金錢和時間上的多重損失,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利益。

原告現訴至貴院,請求根據《民法典》“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第八條、第九條之約定,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合同規定的交房義務,並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的比例,支付違約金1000元。

此致

某人民法院

具狀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一般期房開發商跑路怎麼辦

如果期房開發商跑了,爲了把風險降到最低建議立即向法院起訴,在起訴前,一定要確認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的話是直接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認定合同無效,並退還房款,前提是得把開發商抓住的時候纔會退還房款,如果沒抓住的話暫時沒有辦法解決。所以購買期房更建議選擇知名大房企開發建設的項目,相對來說更有保障。

在期房時開發商跑路的話,那麼有關當事人可以立刻書寫起訴狀,並且整理相關證據向法院進行起訴。如果開發商沒有商品房售賣許可證的話,那麼可以直接向法院認定合同無效,並且退還當事人所購買房屋的全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