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不是當事人自己寫的,當事人只需要簽訂好買賣協議到公證處,經過公證後由公證機關依據法定的格式出具加蓋公證印章的專業文書。所以是不需要自己寫公證書的,直接去公證處就可以了。《公證法》第十二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二)提存; (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 (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