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後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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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後使用年限

隨着國家爲了解決人們生活租住問題,國家推出很多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實際上就是把經濟適用房進行二級市場交易,交納稅金和土地出讓金使其成爲商品房。那麼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後使用年限在法律上有什麼規定,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

一、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後使用年限

1、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後使用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權限。看該土地取得時規劃年限,經濟適用房的土地屬劃撥形式,而商品房爲出讓形式,經適房轉商品房後要看實際繳納土地出讓金,一般爲70年,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還需諮詢當地房管局經適房管理科。

2、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後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3、房屋在取得了兩證後即證明取得該房屋的完全交權,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此年限以開發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權之日算起,具體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權證。土地使用期限根據土地規劃的用途和具體情況來確定,如商業用地最長40年,住宅用地最長70年,也有50年的。

二、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它由兩部分組成: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自購房者取得房屋之日算起,無期限;而土地使用年限卻不同,它有一定的期限,一般民用住宅70年,商用建築和工業建築一般爲40/5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房產交易中要注意產權年限限制的主導因素。

1、若是土地使用期即將到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據《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經濟適用房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因此,沒有明確的使用年限的規定而且子女也可繼承

以上就是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後使用年限的相關內容,購房者購買或者出售經濟適用房是沒有問題的,經濟適用房在購買之後在二級市場銷售轉爲商品房,產權年限也不會有問題,跟第一手購買的商品房沒有差別。所以我們可以放心購買。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邵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