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房子自己買賣有沒有效力

以下情形,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第一,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個村的村民,那麼這個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買賣合同當然有效。
第二,買受人在買賣房屋時與出賣人不是同一個村的村民,但是,之後將戶口遷入到該村。那麼,由於買受人具備了同一個村村民的資格,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買賣合同應認定爲有效。
第三,房屋買賣合同經過多次流轉,最後流轉到同一個村村民手裏,那麼該房屋買賣合同也有效。
第四,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是村民,後又轉爲居民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綜上所述,因爲農村的房屋一般都屬於小產權房,法律規定小產權房只允許村民內部交易,所以小產權房只有賣給同村的人,房屋買賣合同纔有效。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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