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立遺囑房子如何變更?
1、開證明檔案
2、房產評估
由於是繼承產權的評估,一般會比該物業的正常市價要低,大致低20%-30%。所以,在辦理評估時,一定要先聲明是辦理房產繼承方面的評估業務。
現在社會上辦理繼承產權評估的公司爲數不多。因此,一定要先查明所挑選的房屋評估公司有無繼承評估的資格。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
3、辦理繼承公證
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收費情況:繼承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4、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公證書直接交房管局。
收費情況: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每宗繼承登記200元。
5、出新房產證
二、僞造父母遺囑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所以,根據這一規定可知,以下三種遺囑是無效的:
一是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
二是違背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
三是僞造的遺囑。
而對於被篡改的遺囑,只是被篡改的內容無效,而沒有被篡改的內容仍然有效。
對於遺產房的過戶一定是發生在父母去世以後的,如果父母現在只是立好了遺囑,有些子女恰巧知道了遺囑當中的內容,在父母還沒去世的情況下就強行逼迫父母對房產進行變更的,像這種行爲是無效的,父母也可以隨時修改遺囑中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