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線下合同毀約怎麼辦?

一、開發商線下合同毀約怎麼辦?

開發商線下合同毀約怎麼辦?

依據我國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開發商毀約拒不履行合同的,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開以商承擔賠付責任等。

1、搞清楚具體的違約事項

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是有寫明具體的違約事項處理的,購房者首先應看購房合同中是否有對違約責任的處理進行過約定,如有約定,按合同約定處理,如未約定違約責任的處理辦法,按法律規定可對開發商的違約行爲要求賠償,賠償的標準以直接損失爲限。

2、申請退房

如果開發商違約的情況屬於房屋質量問題、房屋產權問題、房屋規劃設計變更等問題,違約責任在於開發商,購房者可以選擇申請退房。另外需要注意,非正常延期交房也是可以申請退房的,但小編建議,如果房屋本身沒有什麼問題,退房對於購房者來說是划不來的,購房者可以催促開發商儘快交房,並保留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3、退房申請遲遲得不到回覆

如果購房者提交的退房申請一直得不到開發商的回覆,購房者就可以考慮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先行向房管部門反應情況,等待處理結果。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購房者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但訴訟耗時耗力,會給業主帶來很多麻煩。訴訟講求證據,業主一定要注意收集開發商違約的相關證據。比如用採取錄像、文字記錄等形式保留證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如何避免開發商違約?

1、選擇品牌開發商

品牌開發商更重視自己的聲譽評價,也更講規矩一些,不會因爲一些小的利益把自己經營多年的品牌毀掉。並且一般品牌開發商承建的樓盤都是一些大規模的樓盤,不會只想在當地建一兩個小區,大開發商更注重品質和口碑。

2、注意開發商的規模

一個有實力的開發商,相應其公司規模也必然是龐大的,而不是隻有空架子。有的房企看起來光鮮亮麗,殊不知早已“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大衆看到的只是包裝出來的效果,而非真實的情況。如果是有實力,規模大的開發商,做什麼事都是規規矩矩的,其公司應該包含從拿地到修建到交付到維護等一系列過程的各個部門,公司有一個完整的體系。

3、注意開發商等級資質

根據規定,開發商的資質經過國家級認證後從高到低依次分爲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暫定級共5個等級。等級不同的開發商,其實力也不一樣,不同等級對資金、從事年限、累計竣工面積、建築工程質量合格率、建築施工面積的要求都是不同的。從這個等級中也可以大致判斷出開發商的實力如何。

在消費者購買房屋的過程中,有許多細節和合法合規問題是需要覈實的,遇見合意的房子時不能隨便衝動繳付全款,需要覈實開發商是否合法,房屋來源是否正規,房屋的產權是否清晰,以及房屋是否有瑕疵等問題,消費者最好有他人陪同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