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抵押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出現資金運轉缺漏的問題,這時候對於很多人來說房產就是一個良好的抵押產品。因爲其保值,這也成爲了透過率最高的抵押產品之一。而對於房產抵押有着哪些手續呢,又有什麼要求呢。下面就由我來爲大家解答。我國對於房地產抵押有着明文的規定,相關辦理房地產抵押的銀行會根據自身業務情況出現不同的手續。

首先應該明白我國房地產抵押要滿足以下幾種情況:

根據我國的《擔保法》中的有關規定,以下的房產中可以設定抵押;

1、抵押人所擁有的房屋或者說是其他的地上的定着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這裏的地上定着物是指除了建築以外的附着物,爲建築的從物,一併進行抵押。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使用權,包含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及相關的房屋和地上定着物。

(3)依法承包同時經對方同意抵押的荒地使用權。

2、特別注意的是,以下的房地產不能進行抵押活動:

(1)土地的所有權,我國土地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不歸屬於個人。

(2)集體所有的土地所有權,需要經過發包方的同意方可,否則不得進行抵押。

(3)用於公益事業的房產。

(4)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不明的房產。

(5)已經被依法扣押的房產。

(6)其他

另外特別注意的是房地產是可以進行重複抵押的。我國法律規定,當房產抵押以後,其價值大於擔保債權中的餘額部分,就可以進行再次抵押。但是不得超過其餘額的部分。

同時,銀行在進行辦理抵押貸款的時時候,需要對房產進行重新估價。

申請人買進房產時候的價格,被稱爲房產的成交價格。但是銀行在進行估價的時候,並不是以房產交易價格爲依據的,但是可以作爲參考的一個依據,金融機構會委託房產評估的機構進行重新的評估。當債務人無法履行相應的還款義務時,金融機構將根據評估情況進行處理相關的房產,以此來保證貸款的安全。

在瞭解完相應的條件之後,如果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呢?

在我國個人住房貸款的業務中,借款人與銀行之間需要簽訂《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合同中對抵押和借款兩個方面都有明確的說明,換句話而言,這個合同是有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組成的。

其中借款合同包含了貸款的種類及其擁堵,貸款的數額以及約定的利率,還款日期和方式。同時雙方還會約定合同發生變更以及解除的相關規定,以及一方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

抵押合同中會包含以下內容:債權種類以及數額,履行債務的時間,抵押物的基本情況,以及抵押擔保的範圍,以及其他雙方認爲需要進行約定的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之後的房產,業主仍有權處分該房產的使用權,但是這種處分和使用權會受到嚴格的限制。實際上,抵押房產的轉讓和出租都不影響抵押權人的權利,標的物仍未房產,任何權利均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