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20%法律規定是什麼?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20%法律規定是什麼?

房屋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違約的情況,常見的就是開發商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購房者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尾款。

1、有約定違約金的情況bai下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絕大多數出賣zhi人和買受人都會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當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預期交付使用房屋時,應當承擔什麼樣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會明確約定逾期履行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通常以該標準爲賠償金。2、沒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租金標準確定。

開發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從其約定。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份高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根據《解釋》的規定,法院可以支援超過造成的損失30%的違約金。舉例說,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爲2萬元,而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爲1萬元,那麼法院最終會支援1.3萬元的違約金。同時《解釋》的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爲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