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買房者應如何約定房屋買賣違約金?

2021年買房者應如何約定房屋買賣違約金?

房屋買賣合同中,消費者可以與開發商就交房時間,質量保證,交付方式等問題進行約定,如果一方未履行,可以約定違約金。那我們應該怎麼約定違約金呢?現在本站的小編爲您介紹。

1、違約金應占合同總金額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爲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爲違約金最多隻能約定爲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的《擔保法》中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並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2、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額違約金?

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於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3、違約金的執行是否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依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但如果發生糾紛,並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爲我們國家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整。具體說,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的30%,則認爲違約金約定過高,需要適當調低;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則守約方除可主張違約金外,對於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部分,還可要求違約方賠償,即參照實際損失調高違約金。

以上就是關於如何約定房屋買賣違約金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您,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建議消費者一定認真審查合同條款,千萬不要隨意簽訂而陷入合同陷阱中,更多問題請聯繫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