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個稅怎麼算?計算個稅時哪些項目可扣除?

房產個稅怎麼算?計算個稅時哪些項目可扣除?

最近有過房產交易的朋友應該對房產個稅都不陌生,因爲我們現在進行房屋買賣都會被要求交納一定金額的個稅。那這個房產個稅怎麼算?這一問題也事關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下面就和本站小編一起學習一下吧。

房產個稅的計算

1、房產個稅計算規定

按照財稅字〔1999〕278號檔案第一條規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國稅發〔2006〕108號檔案也規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轉讓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算法如下:

根據1994年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其中包括房產。

查驗徵收中納稅人能夠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原值-契稅-相關稅費-合理費用)×20%;覈定徵收中納稅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普通住宅包含2年之內20%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爲:{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

2年或者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20%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

出售公房20%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5年之內, (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免交。

2、計算個稅時如下項目可扣除:

(1)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納稅人能提供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稅務統一發票,並且發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與轉讓房屋產權人一致的,經稅務機關審覈,其轉讓的住房在轉讓前實際發生的裝修費用,可在以下規定比例內扣除: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爲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爲房屋原值的10%.納稅人原購房爲裝修房,即合同註明房價款中含有裝修費(鋪裝了地板,裝配了潔具、廚具等)的,不得再重複扣除裝修費用。

(2)支付的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出售以按揭貸款方式購置的住房的,其向貸款銀行實際支付的住房貸款利息,憑貸款銀行出具的有效證明據實扣除。

(3)納稅人按照有關規定實際支付的手續費、公證費等,憑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據實扣除。

注:對於自用滿5年且是家庭惟一住房的房屋買賣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對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有關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採取覈定徵收,購房個人所得稅稅率暫定爲計稅價格的1%。

關於房產個稅怎麼算的問題,我們上文也給出了答案。一般來說房產個稅均是按照20%的標準徵收,按照目前現狀,這一部分個稅最終也都是由買家承擔的。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們房屋自用已經超過5年,這時按照規定是可以免除個稅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中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