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過戶稅誰承擔?

當房地產開發商將商品房出售給購房者時,購房者取得商品房所有權需要辦理商品房過戶手續,同時還要交納商品房過戶稅。不少購房者都想知道商品房過戶稅應該由哪方交。小編特爲大家蒐集了相關文章,爲大家介紹商品房過戶稅誰承擔的法律問題。

商品房過戶稅誰承擔?

根據我國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房屋出賣人依法應當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而房屋買受人依法應當繳納契稅、印花稅等。儘管相關法律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必須依照規定履行納稅義務、繳納稅款,其簽訂的合同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一律無效。”

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由一方承擔過戶的全部稅費,應當認爲有效:

第一,雙方當事人約定由一方承擔過戶的全部稅費,屬於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本應承擔義務或債務的自願承擔,法律並不禁止,屬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第二,雙方當事人關於過戶稅費承擔的約定,並不損害國家利益。

稅收的主要作用有兩個:其一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其二是稅收的調控作用。雙方約定由一方完全承擔過戶的稅費,只是將一方本應繳納的稅收由另一方代爲繳納,並不因此造成國家稅收的減少。

商品房過戶稅費誰承擔,過戶稅費承擔的約定有效嗎?由上可知,當事人關於由一方當事人承擔過戶全部稅費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本着私法自治、自願平等的原則,法律允許由一方來承擔商品房過戶稅費。

在進行商品房交易時,我國法律是明確規定了哪些稅由哪方承擔的,但當事人雙方也可以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由哪方全部承擔商品房過戶稅,但前提是不損害國家利益。實踐中,對於商品房過戶稅的約定是常見的情形,這樣的情況是有法律效力的。關於,這點我國法律也是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您因爲商品房過戶稅問題而產生糾紛的話,您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竭誠爲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