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推遲繳稅有什麼風險

買房後推遲繳稅有什麼風險

由於買房之後涉及到過戶的問題,此時就需要當事人依法繳納一定的稅費。現實中,買房後推遲繳稅其實也就是推遲辦理房產過戶,此時對於當事人來講肯定會有一定的風險。那究竟買房後推遲繳稅有什麼風險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買房後推遲繳稅有什麼風險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購房時間不超5年,對外轉讓房屋時應全額繳納營業稅。但並不是說買賣成交但暫時不繳稅也不辦理房照,待5年後再去繳稅辦照就可以輕易躲避營業稅,推遲繳稅會承擔一定的風險。

1、稅法規定,買賣雙方簽訂權屬轉移合同之日,買方就發生了納稅義務,應於10日內申報納稅,按照朝陽市契證管理辦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款的,從2006年7月1日起,按日課徵滯納金,並處以罰款。如果接到舉報並經查實,買受方肯定是要承擔行政處罰的,這是處罰風險;

2、如果賣方在取得該房屋時應繳契稅而沒有繳納的,5年以後,當買方請求賣方抽出時間陪同去辦照時,賣方很有可能不會管這些了,到頭來,買方也只好忍氣吞生,爲了過戶,承擔本來不應由自己承擔的稅款了。這是多付出經濟代價的風險。

二、買房後推遲辦照的風險

1、按照產權登記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產權變更,需買賣雙方同時到場,方能辦理。如果數年之後,賣方不在本地,至使找不到賣方了,那麼這個房照也就不能變更成買方的名下了,至少目前沒有很好辦法解決這類問題,工作中也不時遇到此類問題,這是權屬不能變更的風險;

2、在推遲辦照期間,如果賣方去世,那麼情況就會更加複雜。這時,房子是不能直接辦到買方名下了,首先要由賣主的繼承人,將房屋繼承,房照辦爲繼承人的名下。如果繼承人承認這一買賣事實,能夠主動配合買方同時去產權處辦理過戶手續,此房纔可能辦理產權過戶,如果繼承人不承認買賣合同,這勢必要引發訴訟,情況就更加複雜了。這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風險;

3、先公證後辦照,同樣存在風險。有的買主擔心5年後找不到賣主,先去辦理個公證,這樣5年後辦照時就不需賣方出面,買方可以獨自辦理了,按照稅法和房地產稅收有關政策規定,其他相關部門應當依法配合稅務部門行使職務,稅務部門將會定期與公證部門進行資訊傳遞。這樣,也就會輕而易舉地發現了雙方的實質交易。由此作爲徵收營業稅的依據,確定賣方欠稅,並將欠稅資訊裝進該房屋檔案,待5年後,受方繳納契稅,辦理契證,辦理產權證時,欠稅資訊會自動顯示出來,不但要補繳營業稅,還要課徵滯納金,並要受到罰款的行政處罰。這是—個潛在風險。

要是購房者在買房後推遲繳稅的話,則對自身而言會有一些不利的風險產生,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到自身的利益。因此,建議購房之後就儘快的辦理房產過戶,依法繳納相應的稅費。要是在這方面產生了糾紛的話,建議先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來實際處理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