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司法解釋有哪些

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司法解釋有哪些

一、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司法解釋有哪些

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司法解釋是沒有的,關於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的規定主要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關於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是這樣規定的,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什麼是陰陽合同

爲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稅費,買賣雙方往往會簽訂兩份交易價格不同的合同。真實的交易價格比較高,但並不提交到稅務和房管部門,而是把另一份交易價格比較低的合同備案網籤,並按比較低的價格繳納稅費。

陰陽合同不僅使國家稅收蒙受損失,而且動搖社會對誠信經營、履約和納稅的信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實踐中,鑑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爲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稅行爲,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同時,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後,雖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僥倖矇混過關,但由於這類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經登記、很不規範、約定不明甚至只是口頭約定等情況,履行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矛盾。

三、陰陽合同違法但不代表買賣合同無效

簽訂陰陽合同爲了逃稅,這當然是違法的。以避稅爲目的簽訂的相關條款法律上是無效的,但是,並不能因此直接導致雙方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

因爲雙方的房屋買賣行爲本身並不違法,雙方達成的交易價格也不違法,違法的只是雙方在買賣過程中達成的避稅條款。在這個法律關係中,買賣合同是基礎,避稅條款只是履行買賣合同中的環節之一。避稅條款違法無效,並不能直接導致整個買賣合同無效。

因此,如果雙方因陰陽合同爲由發生糾紛,沒有特殊情況和約定的話,以此爲由是無法認定合同整體無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綜上所述,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司法解釋是沒有的,關於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的規定主要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關於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效力是這樣規定的,行爲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