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東莞戶口買房條件

非東莞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東莞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東莞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非東莞戶籍居民家庭成員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能提供東莞工作單位勞動合同以及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東莞逐月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的,可在東莞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執行以上第二點規定。

非東莞戶口買房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