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無償轉讓合同的寫法是什麼

個人房屋無償轉讓合同的寫法是什麼

一、個人房屋無償轉讓合同的寫法是什麼?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______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______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2、贈與物的交付

(寫明交付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方交付,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3、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爲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它條件)。

4 、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其實無償轉讓合同書的寫法沒有什麼特殊的,主要是可以導致無償轉讓合同無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有些人單方面的決定把這套房子無償的轉讓給別人,卻忽略了這套房子還存在着其他的共有產權人,在房子沒有辦理過戶之前,轉讓行爲是可以反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