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子違約金如何計算?

一、一般房子違約金如何計算?

一般房子違約金如何計算?

違約金的計算方式一般有兩種:

第一種:以天數爲基礎,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從合同交房到實際交房計算。

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按日計算。

第二種:根據合同中雙方約定比例計算,一般比例範圍是在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五。例如:按照全額房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計算。那麼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萬分之一再乘以違約日期。

二、購房合同違約金計算的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售房人與受讓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約定違約責任,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賠償。

違約金的數額,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的標準確定違約金:

1、因房地產轉讓人的過錯,未在定的時間內交付房地產的,轉讓人向受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爲已經收取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2、因房地產受讓人的過錯,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價款的,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爲逾期支付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爲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爲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若是一方在簽署房屋的購買合同之後,又突然不想買了,或者是以爲因爲物價上漲,不想以之前的價格進行售賣,此時違約的一方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遇到他人違約的情形,首先需要明確違約的理由之後,才能向對方索賠的。